尊敬的客户: 您好! 根据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2016年4月8日起(以物品清关时间为准),进境物品进口税由4个税率(10%、20%、30%和50%)调整为3个税率(15%、30%、以及60%),税额低于50元免征;因此如产生税金,我司关税自理渠道将按照3档税率即15%、30%、以及60%进行征收。 特此公告。 感谢您一直以来的理解与支持,祝您生活愉快!
2016年4月8日